针对排污企业的超标或超过总量排污等违法行为,新环保法赋予了环保部门限制或停产整治、停业关闭,督促其有效完成污染整治任务的强制执法手段。办法明确了适用限制生产、停产整治的六种情形和停业关闭的四种情形...
关于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 税总发〔2013〕15号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: 为进一步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,切实保障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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